应急与重大事件

应急与重大事件

九游(中国)突发停电(水)事件(故)应急预案
2024-11-07   点击:[]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为指导思想,旨在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停电(水)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停电(水)事件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稳定,保障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停电(水)事件对师生生活和学习的影响。

2.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停电(水)事件的预防和预警能力。

3.统一领导: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停电(水)事件

4.快速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停电(水)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5.有效处置:根据突发停电(水)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程度,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确保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第二章 人员组织结构

第三条 应急指挥小组

长:主管后勤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员: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宣传部、后勤管理处、智慧安全警务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网络信息化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等。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及处置进展;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工作组建应急抢修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监督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件(发生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指挥事故抢修。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抢修队。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 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抢修队  

 长:水电运维部负责人后勤产业集团

 员:水电维修中心、水电运营中心、物业公司请与车辆调度员蒋少华老师联系,电话:18091866130.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抢修专用物资的储备工作;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自来水、消防等部门发出救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第三章 应急处置

第六条 突发性停电事件(故)应急预案

遇突发性停电事件(故),应先行查明停电原因:属外突发性临时停电,还是学校内部故障停电。

如确认为外突发性停电事件(故),按以下预案执行:

1.立即电话询问供电公司,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长。

2.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夜间同时通知行政总值班人员)。

3.如停电时间较短(20分钟之内),应等待市电正常输送后推送高低压电。

4.如停电时间较长,应立即接入备用电源。

5.各种原因造成双电源均无法启动,应尽快启动发电机备用电源,以保证特别重要部门供电。

6.做好备用电源、发电机电源运行记录。

如确认为学校内部故障造成停电事件(故),按以下预案执行:

1.排查停电事件(故)原因。如属高压电路故障,电工应立即接入备用电源,同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供电。

2.如属低压电路故障,应进一步快速查明原因,确定是开关故障还是外线故障。查明原因后尽快组织人员开展抢修工作。维修完毕按照供电操作规程恢复供电。

第七条 突发性停水事件(故)应急预案

1.遇突发性停水事件(故),应先确定原因:为外原因引起的,还是学校内部原因引发的。

2.如因外管道故障引起的停水,应及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请求外力支援。

3.如因学校内地下水管爆裂等因素引发的,应急抢修队应火速关闭总闸,保护现场,预防人员伤害,同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情况(夜间同时通知行政总值班人员)。上班时间,分别向各部门说明停水原因和停水时间。

4.如果停水是由于水泵停运造成的,应尽快启动备用水泵。而后查明水泵故障原因,组织人员抢修。

5.如果地下室泵房出现因雨水或管道故障造成倒灌进水现象,需立即停止泵房供电,查明溢水原因。做好关闭阀门、堵漏、挡水等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排水,以防损失扩大。

6.尽快组织人员开始抢修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夜间同时通知行政总值班人员)。需请求外力支援解决的,及时联系,尽量减少损失。

7.修复完毕,恢复供水后,应及时通知各部门,防止因停水后忘关龙头等现象所造成的不必要浪费和二次事故。

第四章 本预案用范围

第八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突发停电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施给水管道及设备故障、自然灾害(如雷电、风暴等)、人为破坏等引起的停电。预案旨在确保在突发停电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稳定。

第五章 预案启动程序

第九条 信息报告与确认

发现停电(水):校园内任何人员发现停电(水)情况后,应立即向后勤管理处智慧安全警务处报告。

初步确认:后勤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停电(水)情况进行初步确认,包括停电(水)范围、持续时间等。

紧急报告:确认停电(水)情况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条 应急响应与处置

启动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人员疏散:涉及人身安全的停电(水)事件(故),二级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等单位应立即组织师生按照疏散路线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安全警戒:智慧安全警务处应立即组织人员加强校园安全警戒,防止因停水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或安全事故。

物资保障:后勤管理处应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应急照明、通讯设备、救援器材等物资充足可用。

信息发布:党委组织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应立即启动应急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校园广播、网络、短信等方式向师生发布停电信息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稳定师生情绪。

第十一条 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抢修:后勤管理处应立即联系供水供电部门或专业抢修队伍,查明停水停电原因,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教学调整:教务处应根据停水停电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对于因停水停电无法进行的课程,应安排补课或线上教学等方式进行弥补。

生活保障: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对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的管理,确保师生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对于因停水停电导致的饮水困难等问题,应提供必要的饮用水等物资保障。

心理疏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等单位应加强对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师生缓解因停水停电带来的焦虑、恐慌等情绪问题。

第十二条 后期处置与总结

恢复供给:在抢修完成后,后勤管理处应立即组织人员恢复校园供水供电,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

安全检查:后勤管理处、智慧安全警务处应组织人员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对于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坏或故障设施,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总结评估: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本次突发停电(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完善预案:根据总结评估结果,领导小组应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三条 培训与演练

培训: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突发停电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增强师生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演练: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突发停电应急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各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第十四条 沟通与协作

内部沟通:领导小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无阻。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外部协作:领导小组应加强与供电部门、消防部门、医疗部门等外部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在突发停电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获得外部支持和援助。

第十五条 宣传与教育

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应加大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对突发停电事件的认知和重视程度。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应急知识和技能。

媒体合作:领导小组应加强与校园媒体的合作与交流,及时发布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引导师生正确看待和应对突发停电事件。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 对在学校突发停电(水)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 对学校造成突发停电(水)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主要负责人依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对在学校突发停电(水)事件处理过程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停电(水)事件进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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