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二级党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九游(中国)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各级党校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本学期党校开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三类培训班次,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时间为2024年10月-11月,具体安排以本期党校教学计划通知为准。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间由各二级党校自行安排,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校级党校结束时间。
三、培训方式
党校各级培训班次均采取集中授课、实践活动、分组讨论、理论自学、结业考试等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集中授课。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由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员领导干部、思政课教师授课。
2.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和学校“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学员开展实地研学、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3.分组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联系理论学习内容及个人实际,围绕指定主题谈体会、谈感受,以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讨论结束后,各组需基于讨论情况,整理、凝练形成小组讨论成果并上交(附照片)。
4.理论自学。主要依托培训教材及“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红色主流平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创新理论等内容。学员需在结业考试前完成相应内容的自学,并结合集中授课、实践活动、分组讨论感悟提交1份学习心得,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000字。
5.结业考试。集中授课、理论自学、实践活动、分组讨论环节全部结束后,党校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具备参加结业考试资格的学员方可参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由二级党校自行安排。
四、考核规则
(一)结业考试
各级培训班学员需严格遵守党校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各项教学环节。结业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并发放结业证书。其中,迟到、早退累加超过2次(含2次)、旷课、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学习心得及讨论成果,找他人代替上课的学员,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数七分之一的学员,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考试作弊或替考的学员,不予结业,同时取消其参加学校各级党校培训资格。
(二)优秀学员评选
培训结束后,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将按照总学员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不含教职工)。“优秀学员”的评选标准为总成绩=结业考试*60%+日常表现*30%+加分项*10%,以总成绩取至应选名额为止。加分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组长、参加指定专题讲座、获评优秀心得、整理小组讨论成果、参加校内外志愿及公益服务(同类型服务取最高等级项纳入计算)等在培训期间开展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和分值由学校党校认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二级党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和教职工参训。
(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二级党校要精心组织,丰富入党积极分子教学计划并向学校党校报备;严把“入口关”,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选拔工作;提升“思想线”,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党校将随机抽查二级党校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二级党校要全力配合,关注学员学习进度、加强培训过程管理,严肃学习纪律、严抓培训成效。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结业情况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
请各二级党校于2024年10月23日前将相关附件发送至 dwzzxcb@mdit.edu.cn。
联系人:柴林 8251 闵义岚 8271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党校培训班次一览表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样表)
3.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样表)
4.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表(样表)
5.XX学院第X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模板)
中共九游(中国)委员会党校
2024年10月8日